彳亍苍苍

一个叶修迷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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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叶】碎唇(全文完)

Burning Lines:

是这样,黄叶合志vol.2(终于)要出了,我放一篇旧文混更一下,打打广告……看过这篇的姑娘大概基本都出坑了。


原文收录于《正确恋爱指南》。




《碎唇》


题记:


生活是一场新陈代谢,人们裹足相爱。




(1)


叶秋再遇见黄少天已是十年后。


在一个盛春的傍晚,在白玉兰明昧不清的树影里,并且在他经历了十几小时的飞行、穿过机场大厅如织的人流之后。他自知精神不济,急于给自己买一杯咖啡,旁边穿红色风衣的女老外失手把热饮打翻在他最喜欢的风衣上。


彼时叶秋面色如纸,眼如熊猫,穿着胸前铺满污渍的风衣,狼狈至极。经年的商海生涯间他惯于在意公共形象,在旧相识面前更不愿意以弱示人,偏偏在这个错误的时刻,与故人重逢。


他在慕尼黑转机去波士顿,周围都是说着各种饶舌语言的欧洲人,大舌音小舌音在耳边嗡嗡作响,没来由地令人心慌。他有相当程度的口语障碍,一点细微的发音偏差也会让他紧张,不用提从那眼花缭乱的长单词中选出自己中意的饮品,因此免不了同巴伐利亚口音的收银员着急上火。


选好咖啡后,他暂时放松下来,决定在贵宾室里找一个靠窗的角落,就着咖啡读完剩下的文件。


只有在需要工作的时候,叶秋才能体会到贵宾室的好处:干净,宽敞,没有闲杂人等走来走去,也没有不合时宜的烟味……这些优点恰恰是他其余情况下对贵宾室敬而远之的原因。


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作为他精神生活的唯一支点却从未改变,即使早已认清了自己人生的境遇,在心灵深处,他仍保留着十五岁那年离家出走的冲动。哪怕叶修曾经取笑过他这种和“菁英生活”划清界限的企图,在这个层面上,他们俩原本是一样的。


收银员把装有热乎乎咖啡和热狗的纸袋交到叶秋手里。


他在NYU时念商科时最喜欢的品种是广受工薪阶层青睐的New York Hotdog,前两年他陪着作为荣耀世界联赛特邀嘉宾的叶修赴美,特地故地重游了一番。


入夜,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台阶前,兄弟俩人手一个面包夹香肠度过了三十八岁生日,还在时代广场的大屏幕上看到了荣耀中国职业联盟的广告。


“出息了,视频剪得不错。”


“谢谢,这个项目是你弟弟我承包的。”


叶修不说话,轻轻呵了一声。


人们常常说,双胞胎之间存在某种神秘的心电感应。纯属伪科学。即使这种基因造就的默契曾经存在过,现在也早已消失殆尽;当事人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钝化了彼此的联系。


是时间,抑或是经历?他们很少谈及彼此缺席的十几年。成年的好处在于,选择性失忆也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大概这就是成长。渐渐地,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值得去追问、去介怀,倒不是年少时的那些困惑最终得到了解答,而是他们终于像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那样,意识到答案必然的混沌。


往事种种历历在目,难以想象下周他们就要双双迈过四十岁的门槛,正式进入西方人口中所谓的mid-life crisis(中年危机)。这一词听上去就令人不寒而栗。好像人,尤其是男人,一旦过了四十岁便大限将至、拼无可拼了一般。为了缓解这一危机可能带来的挫败感,他神经兮兮地看了好几部描写中年男人事业家庭的经典电影,大开眼界之余冷汗涔涔。


他一定是同龄人当中顶顶幸运的一个,堪称现代社会成功男人的模板:身体健康,事业有成,几年前终结了一桩虎头蛇尾的婚姻——考虑到当今世界普遍高发的离婚率,他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况且家里还有个四十岁无婚史的呢。


同样是成年期的后半段,国内是“四十不惑”,国外就是“中年危机”,真是文化差异。


他正腹诽,伸手去取搅拌棒,就在这时,一杯冰镇果汁从侧边淋了过来,浇了他满头满脸,花了好几秒,才听清肇事者迭声的道歉。


叶秋早发现要是你背井离乡、孤身在外,又碰巧语言不通的话,没有什么能阻止厄运接连不断地降临到你头上。所以,当他用英语安抚完对方,暗自庆幸在大学时就养成了随身携带手帕的习惯,翻遍了所有的口袋,手帕却变魔术似的不见踪影,这时候就应当觉得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他很狼狈,只好把目光从污渍斑斑的风衣上转向别处;就在这时,旁边递来一包湿纸巾。


“Thank you so much.” 


他一边擦拭被淋到的手和脖子,一边抬头,随即大为震动。


他看到一副华裔面孔在冲他微笑;那种露出单边虎牙的锐利笑容,叶秋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


最后一次见面已过去约十年了,不怪他犹豫了几秒,才想起对方的名字。


“黄,黄少天?”


 




(2)


尽管如今已鲜有人提起,至少几年前,这还是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那是游戏荣耀刚刚风靡世界的第一个十年,国内职业联盟内最负盛名的剑客角色、剑圣夜雨声烦的操作者,也是迄今为止公认的剑士系代表选手。


黄少天是出身黄金一代的职业选手中最后一个谢幕的,而其诡谲凶悍的机会主义风格,直到其退役若干年后,还仍然被人津津乐道,足见其难以撼动的地位。


如果没有叶修的话,他对黄少天的了解就止步于此了。毫无疑问,黄少天不是他会产生兴趣的那种人,你也可以说,他想不到他们之间会产生任何交集。


叶秋是在叶修退役后不久认识黄少天的。


那时他刚接替父亲坐上公司第一把交椅,除了日以继夜的工作、上流社会的酒会和没完没了的勾心斗角外,生活单调得令人难以置信。


有一天,他同一位生意伙伴的女儿吃过晚饭,独自驾车回家。


叶家是B市旧城区内的一个院子,后来叶秋又在三环附近置了一所公寓,平时他说的回家,指的就是这所公寓。每天,他从京城繁华的大路驶进略显狭窄的林荫道,把霓虹远远甩在后头,两旁尽是些同样规格的住宅,空气中飘荡着令人愉快的清新气息。


离都市很近,离人群又不太近,面积不大,免去了打扫的麻烦。叶秋对这次投资十分满意。最重要的一点:这里很隐蔽,他从不带人回家过夜,也不约人来这儿聚会,连秘书不经允许,都不能擅自把文件送到这个地方。


所以,他发现家中有人时,竟然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过道一片漆黑。木质旋转楼梯上静静躺着一块扇形光斑,光线从客房半掩的门流淌出来。他上了楼,接着听到叶修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仿佛在笑;一个陌生的男中音正在飞快地说话。


他敲敲门:“哥哥,是你吗?”


“嗯。”


过了几秒,门开了,一个与他身量相仿的青年站在那里。他当时还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黄少天,因为从外表上一点也看不出来。按照叶修的寥寥数语,他想象黄少天其貌不扬,令人喜欢,而眼前的男人却英挺、锐利、咄咄逼人。


叶秋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黄少天竟给他留下这样的第一印象。黄少天的五官并不深,可是每当他凝神注视你的时候,原本明朗的眉眼便会突然充满野性的魅力;尽管当时叶秋无法把这一切表达出来,但他的感受却很强烈。


青年看看叶秋,再回头看看叶修,惊讶道:“光看长相,你们真是一模一样。”


回忆到这里就模糊了。说来奇怪,后来每每有人提起黄少天,叶秋想到的既不是他和叶修在一起时的情景,也不是他代言的广告形象,反而总是他打开门站在那里,细细打量自己的样子。


不知道黄少天是否还对那次短暂的会面抱有印象。叶秋伸出手,和黄少天握了一下,努力表现得很高兴。


“原来是你,我都不记得我们有多少年没见了,可是你几乎没有变化。”


这恭维并不确切,叶秋想。黄少天虽未衰老,气质却沉肃了许多,人群中乍一眼是认不出来的。


黄少天看着他,仿佛看透了他的想法,薄薄的唇角掀起一个无所谓的笑。


“在登机口我就认出你了,但我想,如果打招呼你可能会尴尬。你们兄弟俩这点倒是一样的。”


叶秋的确有些尴尬。他发自内心地希望,现在和叶修调个位置,因为他一向不怎么懂得应付黄少天;而且他也思忖着,比起他,黄少天更乐意见到叶修一些。黄少天是那种从不刻意掩饰好恶的人,换言之,他把对一个人的评价统统写在脸上:能得到他欣赏的呢,他与之相处时,时时刻刻洋溢着叶修所说的令人愉快的直白坦率;反之,则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强势。比起他对叶修的态度,他对叶秋就有点儿轻率,但大体上还算尊重,不至于使人恼火。


黄少天有一种奇怪的特质,令你很难真正对他生气。他当然早就成了年,言行举止也丝毫没有童稚气,然而很难用成年人刻板的规矩去要求他,大家也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这种不修边幅的随性做派,倒解释了为什么叶修和他投缘。


不过这些年叶秋经常在背地里怀疑他和叶修的关系也并非表现出来的那么亲密,否则他就不会随随便便一走了之。现在见到叶秋,黄少天也并不特别激动。他以前总说个不停,现在却学会了用带点讥诮的眼神代替回答,似乎许多陈年旧事都沉淀其中,导致他终于学会了少说话。


叶秋一边观察他,一边回忆着过去的事。想到叶修可能会出现的讶异表情,再想想黄少天曾给他们带来的困扰,叶秋忍不住发笑。他们那时候也正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年龄,如今又有四十岁的门槛要跨过,他乡遇故知,未尝不是生活的安慰。


于是叶秋稍作犹豫,便决定请黄少天吃晚饭。


 




(3)


B1登机口的情形一片混乱。


叶秋被告知,由于天气原因,本应于两小时内起飞的航班被迫延误四个小时,登机口也改到了第三航站楼。幸运的是,黄少天的班机也在延误之列。


这不奇怪:一个纽约,一个波士顿,都是美国东北部的大城市,空中往返不过一个多小时,或许两年前,那个五月的夜晚,他们还曾在纽约街头擦肩而过。


剧情就像这样:叶修咽下最后一口面包,点亮打火机。中央公园吹来初夏的夜风,拂去他们身后的灰尘,几分钟后,黄少天出现在长街尽头,点了一根烟……


有些人明明近在咫尺,却彼此不能相见,决定这一切的不过就是几步之差,人们把这种错失称为缘分。


接驳车在第三航站楼前将他们放了下来。他们沿着指示牌往前走,依次经过航班信息牌、众多服务设施、商店、汽车租赁公司、航空公司柜台和旅行社。中央区有37个登机柜台,两人分别在东西两面的柜台办理了自助登机手续。


“你想吃什么?西餐?”


“这里有中餐馆。”


黄少天似乎对这里的布局很熟悉。


中餐馆很安静。餐厅里只有三四个客人,侍者以无所事事的态度,把他们引到由隔断形成的一个小包间里。


他们坐定后不一会儿,侍者就递上了菜单,黄少天点了一个煲汤、两样点心。


叶秋想,他出国后肯定在语言学习上下了不少功夫,因为以他当年27岁的“高龄”,能将英文说得流利自如,不啻为一个小小的奇迹。


“其实你讲粤语他们也听得懂,”黄少天继续顺着菜单往下看,时而嫌弃地皱眉,“不过外国佬的中餐馆,我一个中国人都搞不清他们端上来的是些什么东西;每回看到这种菜单,才会想到祖国有多么好。”


“叶修也这么说。”


“他?”黄少天嗤了声,语气里多了些亲切的揶揄,“他根本什么都吃。南方菜北方菜,高级餐厅大排档,在他眼里都一个样,不分高低贵贱,众生平等。他还讲过我泡的面难吃呢,饿了还不是照吃不误。”


他谈论起叶修来,完全不像久未联络,习惯与细节信手拈来,也没有什么不安的。


“听说你现在做游戏开发。”


“没有得选。中学起就进了训练营,成年出道,一直拼到三十岁,退役后还能干什么?要么养老,要么回到这个行业。我也一样。快三十岁才出国念了个大学,彻底台前转幕后。不过,我想叶修现在还在打游戏吧?”


叶秋点点头。


黄少天带着他那特有的微笑,说:“这就对了,他永远是坚持得最久的一个。”


可你比他小了好几岁呢。叶秋想,要是有人肯花钱招揽叶修去做游戏开发运营,他这个弟弟简直求之不得。这些年他总是劝叶修换换环境,叶修却说,不愿意为此白白浪费时间。


浪费时间。叶秋郁闷地喝着汤,觉得全世界只有叶修的时间最不怕浪费。


“这么说,你现在定居在纽约?”


“我搬过两次家,纽约是我呆的最久的地方。对了,我在波士顿也住过一阵,不过气候不太适应。我喜欢大城市,不喜欢乡下,这样一来可选的地方就很少,后来公司需要往纽约派一个人,负责和荣耀在纽约的分公司合作,我是最佳人选。”


叶秋叹了口气,问:“为什么叶修就不能像你这么想?你看,他就快四十岁了,还都没有一点改邪归正的意思。”


黄少天这时笑了一声。


“人到中年要追求安定和体面,你说得当然不错。可是呢像我这种改邪归正的,偶尔想到叶修,才觉得心安理得。”


叶秋觉得他能明白黄少天的意思。


荣耀生涯于他们不仅仅是一份工作,而是青年时代乃至整个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寄托了一个人年轻时所能灌注的所有热血和梦想。虽然黄少天退役时已经年近而立,现在距离那时又过去了十年,他的感情依然如故。


正因如此,叶修的坚持才会带给他安慰,就像听闻童年的老房子竟在一次次的城市拆迁中幸存下来了一样。


一种伤感的情绪油然而生。他想起了二十岁时对前程的希冀、对幸福的憧憬、火一般的激情,仿佛听到了它们从遥远过去传来的亲切回声。当然,他得承认,他对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不满,这些年来,他忙于打理父亲留下的庞大家业,忙于订婚和结婚,后来又忙于离婚,除了年轻时发过的梦,该有的都有了,平稳顺遂。可这也是他伤感的根源。想必黄少天的生活基调不会比他好太多。


他们都不再是孑然一身的浪荡子了;在生活的逻辑中,时间比什么都犀利。


 




(4)


平心而论,这顿晚餐不够丰盛,两位食客的胃口也不佳,不过适当的叙旧还是建立了一种融洽友好的氛围。他们谈了谈慕尼黑机场的建设,又同仇敌忾、中英夹杂地诅咒了一通航空公司,当侍者撤走餐盘时,叶秋感到了一种疲惫的成就感。


过去他和黄少天单独交流可没有这么容易过,黄少天固然话多,心思却说不出地难以捉摸,而叶秋呢,叶修早就给他定过性了:专门针对双胞胎哥哥的窝里横。所以他们的对话常常被比凝滞的安静更令人不适的气氛笼罩着。


那年夏休期,这一幕在叶氏兄弟的客厅里上演了无数次。每次黄少天大驾光临,倘若不巧叶修正在午睡,那叶秋就要硬着头皮尽一个主人的义务。叶修住在二楼,门前的走廊上有一个精致的展示架,陈列着一个电竞选手所能获得的全部荣誉。叶秋就这样坐在沙发上,期待叶修睡眼朦胧地从展示架前经过,晃下楼梯,接替他的差使。


然而,即便叶秋觉得和黄少天两个人坐在沙发上聊天很痛苦,他还是不能放着孤零零的客人不管。结果被叶修牢牢把握住这一弱点,偶尔黄少天打电话来,都由叶秋传话。


叶秋黑着脸棒读:“剑圣大大,有什么事不能在网上说?”


“靠,How oldare you? 你哥人呢?让他接电话!”


“……他说他要打竞技场。”


“什么?不接我电话也就算了pk竟然不叫上我,老叶你还是不是朋友?叶秋你问问你哥,还想不想一起愉快玩耍!”


黄少天哐哐当当拍鼠标,飞快挂了电话,上线追杀君莫笑去也。


一来二去叶秋也嫌烦了,拒绝再当二人的传声筒。他们就像精力过剩的小学生玩躲避球,场地那么大,却吵得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简直无聊无耻至极。


有好几次他在书房听见叶修和黄少天讲电话,嗯嗯啊啊的单字间夹杂着几声模糊不清的哼笑,能把叶修逗笑的笑话到底是什么样的?他犹豫再三,偷偷拿起分机。“……郑轩说,前几天他们出去浪,喝了点酒精饮料,结果徐景熙一坐进浴池就吐了,然后还哭着问他们为什么让他一个人坐在八宝粥里。”


叶秋费了好大力气才憋住笑。黄少天又说:“老叶,你退役快一年了,还没请我吃饭呢。”


“行啊。你想吃红烧牛肉还是香菇炖鸡?”


“少来这套!现在已经不是你用方便面就可以打发我的时代了!老规矩,竞技场见!”


叶修嗯了两声,敲敲书房的门,大声说:“叶秋小朋友,不要偷听别人打电话,爸妈没有教过你吗?”


“那你不要占着主线啊!公司打电话过来我都接不到!”叶秋理直气壮地吼回去。


他一直不知道为什么那天叶修会把黄少天带回家,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他不大爱过问孪生哥哥的私事。另一方面,当时叶秋有更重要的事要对付。之前提到过,他正和某合作伙伴的女儿维持一段不咸不淡的关系,压根儿分不出心思琢磨别的。


过去,他交过不少女朋友,如今他已忘却佳人姓甚名谁,不过有赖于他审美专一,还能描述出女友们的模样:总是乌黑的长发、流光溢彩的眼眸、纤细的脚踝和小腿。


他的这段恋情不是什么秘密,每逢节假日,他总是接女朋友出去约会,从来不避讳让人撞见。有一次,他和女友在离家不远的公园亲吻,女友突然指着他身后,小声而激动地说:“小叶你看,那个人是不是黄少天?”


的确是黄少天。青年站在一处树木掩映的土坡上,穿着青色T恤和卡其色中裤,头发比上回见时短了一些,远远地便能看清英气的侧面轮廓。


他似乎在和绿叶深处的某人说话。叶秋听不清具体,只确定不管谈话内容是什么,想必都不大愉快。黄少天一脸不情愿,看上去烦躁不安,好像既想一走了之,又强迫自己留下来。


尔后,他略微恢复了平日的冷静,往交谈对象那儿挪了挪,可是很快,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触怒他的话,这个一向高傲、开朗的年轻人终于爆发了——他一把抓住阴影中伸出的一只白皙纤长的手,猛地闯进密林的黑暗中去了。


叶秋本来还在犹豫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见黄少天怒气冲冲的样子,当下决定还是远离是非之地为妙,遂劝说女友打消了和偶像亲密接触的念头(老实说,这一点比黄少天的心情更引起叶秋的注意)。


他们穿过公园的羊肠小道回到车上。叶秋的思绪渐渐清晰,他敢说,方才那一幕一定和感情纠葛有关。或许黄少天有一个秘密女友,但是他的名人身份束缚了他俩,使他们的关系不能公开?


这年头电竞选手谈恋爱都得这么遮遮掩掩了?以叶秋对他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能谈得了地下情的人。


叶秋纳闷,究竟是什么事能破坏黄少天休假期间的好心情。


“小叶,你听没听到我说话呀。”


女友伸手在他眼前晃了几下,叶秋连忙道歉。


“对不起,最近工作比较忙。……你刚刚说到哪儿了?下周的郊游?”


女友用责怪的眼神注视他,接着柔声道:“你哥哥和黄少天不是很好的朋友吗?他们是我最喜欢的荣耀选手,你能不能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和我们出去玩儿。”


叶秋唔了声。女友紧紧挽住他的胳膊,在他面颊上吻了几吻;见她难得这么兴致高涨,叶秋也就把林中所见抛到脑后了。


 




(5)


“郊游?”叶修想了好一会儿,才饶有兴趣地取下口中的烟,慢吞吞道,“我倒是无所谓,不过黄少天……你得自己去问。”


“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请不动。”


叶修似笑非笑,这让叶秋断定他的哥哥又在戏弄他了。他于是抱怨:“拜托,你知道我根本搞不定他。而且,我也要有机会才能请他啊!”


整个星期,他真是完全没有黄少天的消息。最初几天,叶家电话铃响,两兄弟还习惯性互相推诿一番。谁都不想去接电话,两个人对噪声的抵抗力都极低,表面还要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任他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对了,最近黄少天没来过电话了哦,你们吵架了?”


叶修一脸无辜。叶秋顿觉自己十分愚蠢:他妈的这幅样子谁能跟他吵起来?他不忍心让女友失望,便把宣布坏消息的时间一再往后拖。


郊游那天,他将车倒出车库,发现黄少天出人意料地出现在面前。


他立刻回头看了叶修一眼。叶修冲黄少天挥挥手,后者冲叶秋点点头,拉开车门,紧挨着叶修坐下。


叶修伸出手,黄少天握住,拉到跟前使劲捏了一下,叶修顺手取走了他鼻梁上架着的墨镜。


“遮遮掩掩干什么?我弟媳妇今天就是专程来看你这张脸的。”


黄少天奇道:“叶秋你搞啥呢?心也忒宽了,领媳妇儿专门找别的男人看,你倒是很有自信啊!”


“不错,他是该有点自信。”叶修严肃道,“毕竟他的竞争对手可保持了二十多年单身的光辉记录呢。”


叶秋是不该担心。女友见到偶像非常兴奋,不过后来她又提议骑自行车,四人便两两分开,各自行动了。


显然,叶家兄弟和唯一一个女生从来没有骑过自行车。叶秋不清楚普通人是在哪个阶段接触到自行车的,至少在他和叶修小时候,京城的交通状况就已经使骑车上学变成一件不切实际的妄想了。中学时他曾暗自羡慕那些家住学校附近每天骑车上学的学生,便偷偷学车。可惜他的运动神经不差,却缺了一点儿要命的平衡感,骑起来总是歪歪扭扭不成直线,在撞过几次人后,他终于承认,自己在开车上比骑车更有天赋。


叶修更没什么好说的,他反应倒还敏捷,但对游戏外的一切运动都兴趣缺缺。其他三人取车时他就呆在一条长椅上打PSP,黄少天从租赁处回来,对放弃治疗的叶修挖苦道:“你在等我载你吗?”


“我倒是想,不过你自己也知道这车不行。”


“也没什么难的,我再去借个临时座位安一下就解决了。反正你别想在别人出力的时候袖手旁观。”


黄少天说这些话的神气,就好像在表达“你别想躲开我”。叶秋察觉到哥哥的态度起了难以形容的变化,他无奈地掐灭烟,跟黄少天又走了一趟租赁处,回来时缩在那辆车的后座,单手抱着黄少天的腰,那情景不能说不好笑。


叶修接触到叶秋的目光,忽然露出一丝微笑,叶秋记得他们小时候,每次叶修调皮捣蛋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却侥幸逃过父母的惩罚时,就会这样摆出一副无动于衷中带点狡黠的神色。


他说:“待会儿见。”


那天天气很好,天空湛蓝,没有云彩,空气被太阳光烘烤得暖洋洋的,到处都是夏日清新甜美的气息。黄少天试了几次,总算令那辆斑驳掉漆、载着两个男人的自行车摇摇晃晃上了路,驶过一段惊险的陡坡,接着一路横冲直撞,飞快掠过惊叫的情侣和怒骂的夫妇,消失在叶秋的视线尽头;远处,青绿色的海面闪闪发光。


叶秋带着女朋友无奈地跟在后面,突然觉得哥哥和黄少天之间的感情很神奇。


四人游十分愉快,于是女友再次邀约时,黄、叶二人又去了。这逐渐形成了一个规律,每逢无事,这三男一女便聚在一起消遣时光。他们的娱乐活动也不多,叶秋还记得某些百无聊赖的午后,女友在客厅里拉一块幕布放电影,叶修和黄少天呢,就干脆霸占电视打游戏。楚河汉界,互不侵犯。偶尔女友会靠在他怀里,好奇地围观黄叶二人鸡飞狗跳,然后悄悄对他说:“他们关系真的很好呢。”


好得肉麻。起初,叶秋看到黄少天横在哥哥大腿上睡觉还一惊一乍,后来他已经麻木,连他们在饭桌上用筷子打来打去的幼稚举动,也默默接受下来。


有一次,他经过衣帽间门口,瞥见一双手从叶修侧面绕过来,——不用说,那绝对是黄少天。叶秋尴尬地咳嗽了两声,那俩人干脆不理他。


他们好像根本不懂什么事情不能做,或者是懂得规矩但根本不在乎,这份无拘无束的大胆,究竟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他俩相处时特有的呢?


坦白地说,这一切当时没有引起叶秋任何注意,却在日后被频繁回忆。现在想来,那段时光是多么奢侈,无所事事,一切都沐浴在夏季灼热的白光里,宛如青春期的回潮。


 




(6)


贵宾室内几盏暖黄色的灯发出微光,穿过时光的浓雾,照亮了此刻。


弄脏的衣服已经换下了,多亏之前鬼迷心窍多买的一件风衣——原本是预备给叶修的生日礼物。叶修三十岁才有了第一套正装,黑底银灰条纹,闷骚得不行,除了送礼的没人觉得合适,叶秋干脆笑得打跌。


叶修说快别笑了,过来帮个忙,又慢条斯理道:“少天虽然没审美,但我总得意思意思不是。”


叶秋勒他的脖子:“一个连领带都不会系的人能意思到哪儿去?”


怪了,隔天快递就送来一个装着领结的包裹。他把玩着那个不起眼的装饰品——礼轻情意重嘛。


三十岁的前五年,叶秋忙于订婚和结婚,后来又离婚。婚后,叶秋搬回了主宅,他知道哥哥不可能拿打游戏赚来的钱投资房地产,就把那间公寓扔给叶修保管。有好几年,他和叶修之间的联系又退回到他们二十岁的前半段,见面地点局限于逢年过节的饭桌上。离婚后,兄弟俩又住到了一起:纵然他们之间有万千差异,终究被“孪生”这根纽带栓系着。


他或许不能完全理解叶修,但他喜欢他对俗务满不在乎的态度。


退役后,叶修并未完全离开职业圈,因而与许多旧识仍然保持着联系。由此,叶秋掌握了一些该人群的信息。


当年电竞选手退役后,大致有两种出路。一是转业不转行,比如叶修,退役后先是作为领队参加了一届世界联赛,后来又被陈果返聘回兴欣做技术指导;二是彻底转行,有一定积蓄的会选择投资从商,有其他资源技术,或是单纯想呼吸新鲜空气的,二次就业的门类更是五花八门。


据叶秋所知,俱乐部在选择指导、顾问之类人选时,通常会优先考虑战术型人才。有“荣耀教科书”及“战术大师”美誉的叶修就一度炙手可热,几家豪门不计前嫌,纷纷抛来橄榄枝。


黄少天就曾问过他:“我看你挑来挑去也没意思,在H市呆了十多年,干脆来蓝雨重新做人怎么样?”


“我已经答应老板娘回兴欣了。”


“你这是因为陈老板收留过你所以知恩图报?不对吧叶修,我不记得你有这么念旧啊。唔我猜猜……还是放不下苏妹子对吧?”


叶修坦率地承认:“沐橙刚接手队伍,偶尔我也要看看。”


“老叶,女大不中留,她以后结婚找对象是不是还得你过目?”


“只要她不介意,那当然。”


黄少天翻了个白眼,忽地一指旁边打电话的叶秋:“你看那个家伙,那才是你的亲弟弟啊老叶!怎么没见你这么操心他的终身大事?”


“叶秋嘛,”叶修叼着烟笑道,“……他不辜负别人就行了,爸妈都不管他,我管他干什么?况且,如果沐橙有人管了,我就功德圆满了。”


黄少天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末了他哼了声。


“得了吧!你想得倒美,以后苏妹子被婆家欺负,你还能保证不出头吗?”


那口吻像在说:世界上哪还有人比我更了解你?这种话我一个字也懒得信,不过也不想同你计较,因为……


“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当年你一退役,突然就跑到美国去了。”


“是吗?我早就跟叶修讲过,我还以为他告诉过你了。可能他觉得没有必要吧,谁知道?”


黄少天心不在焉地答道。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面前发光的屏幕上。游戏里视角飞快变换,一派光怪陆离。他伸出右手,在屏幕前微微转了一下,五指轻拢,角色完成了目标锁定,接着便是激烈的攻击。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鼠标加键盘式的操作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黄少天正在使用的感应装置。观赏他操作游戏,任何人都会为其冷酷、尖锐的风格所撼动。


叶秋不由自主地联想起一部描写骑士的电影里,锋利的刀刃刺入铠甲下的身体,继而撕裂的场景,凶悍,却有冰冷的美感,令人难以忘怀。


“感觉怎么样?”


叶秋一愣,随即意识到黄少天在问他对游戏的观感,便回答:“画面很华丽。”


黄少天点点头,唔了一声。


不知怎么的,叶修觉得他并没有真的在征求自己的意见,他刚刚只是趁着兴奋感尚未褪去、又看到自己那张和兄长肖似面孔,所产生的一个习惯性动作。


 




(7)


夏天快结束了,雨水多了起来。早上出门的时候,在下雨;晚上回家的时候,还是在下雨。在一个雨天——具体是哪天并不清楚,因为生活常常像一面面毗邻的镜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穷无尽地重复着面目雷同的倒影——他和女友吃饭。


赴约之前叶秋在花店挑花,在玫瑰和雏菊之间停顿了片刻,然后熟练地让店员包了一束雏菊。


“我们好久没单独出来吃饭了。”


“偶尔换换口味也不错。”


两人碰杯。


“夏天快结束了呢。”


“是啊。”


“小叶,今年冬天我们去瑞士滑雪好不好?”


“现在说这个,有点太早了吧……”


“你是大忙人嘛,爸爸说如果不早点跟你商量好,到时候我就得和别人一起排队了。”


女友笑起来很甜,像个小姑娘,叶秋最初就是被她张扬中透出精明的笑容吸引,可再好看的笑容也不过是一些跟他毫无关系的肌肉活动所产生的结果。


他再次被一个问题困住了,这个问题就是:他要不要和这个女生继续发展下去?


从十六岁交第一个女朋友起,这个笼统的一般疑问句就成为了叶秋感情生活中最大的一道关卡。当一个女生在适应了四人约会后突然提出回归二人世界,究竟正不正常?如果正常,那么她是简单想约个会呢,还是在暗示什么?比如更稳定的关系?结婚吗?不,叶秋的确和她相处得还算愉快,彼此也门当户对,但是……


但是他不爱她。至少是还没有发觉自己爱她。说到底,他没有爱过任何人。从初恋的级花,到留学认识的法国人,再到富家千金,她们都很聪明很美丽,且没有一个让他体会过触电般的心悸。


Linda,他的前女友之一,在分手时对他说:Pour a little salt and maybe we were never here.


放点盐。真是个好比方。他缺的正是那么一点普通却又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也就是爱。于是这顿饭的走向和这段关系的结局都变得很明朗。


她是她,他是他,纵然他们有华服、烛光、红酒、古典乐等一切构成完美约会的元素,他们之间却缺乏有力的连结。


他忽然感到一阵乏味。他有一种冲动,就是立刻放下高脚杯,对面前的女生说:“对不起,我不爱你,我本想在你身上寻找爱情,现在证明这只是个真诚的误解。”


就在这个时候,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我跟黄少天被甩路上了,打不到车,你有空来接我们一下。嗯,不急。”


事实证明,他的哥哥永远有干预他人生走向的超能力,他甚至怀疑自己身上装了个只有叶修才能感应到的警报器:对方总能选中最不合时宜的时机打扰他。


在叶修给他惹出的所有麻烦中,尤其是和偷他的行李离家出走、偷他的身份证冒名注册比起来,开车沿着高架找人,似乎不算什么。叶修真是奇怪,为什么看上去平平凡凡、正正常常、安安静静,甚至规规矩矩,每次一有动作,就能掀起一场龙卷风,可以把他亲近的人——也就是叶秋——连根拔起,而每次这妖风刮过来,叶秋都得像前一次一样束手就擒。


最可恨的是,虽然他现在满腹怨言,最后却总是原谅叶修,一点骨气也没有。


啊,骨气。叶秋沿着叶修指示的路线慢慢开了五十分钟,夏夜雨后的低压轻易用倦怠瓦解了他的骨气,虽然他也不知道这倦怠来自于气候还是爱无力的空虚。他悬浮在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的上空,而这座陪伴他成长的城市和睡在车后座的女孩儿,加上这辆车,就构成了人生的缩影。


——为什么人们总要互相在彼此的生命中横插一杠子、又毫无结果地离开?


——为什么他不能像感染流感病毒那样爱上一个人,哪怕一次?


——为什么他满怀愤懑忧郁,却还要在公路上蹉跎大好时光?


……


无数个为什么在叶秋脑中回荡,此起彼伏。路越来越宽,车辆越来越少,目的地迟迟不出现,如果半小时内他找不到叶修所描述的那块该死的广告牌,他就打道回府。叶修可不能怪他无情。什么呀,两个成年男人,不好好在家呆着,租车跑出去烧烤,还车子抛锚,幼不幼稚?


无厘头。


他愤愤不平地踩了一下油门。


下一秒,一块巨大的叶氏集团房地产广告牌冒出头来,月光静静地洒在代言女明星姗姗来迟的笑脸上,也照亮了广告牌下那辆抛锚的破车。


叶秋如释重负,停车上前,想看看罪魁祸首们处境如何。


于是他看到了一生中最难以消化、匪夷所思、莫名其妙、耿耿于怀的画面之一:后备箱大开,烧烤架和其他垃圾乱七八糟地堆在里面,叶修靠坐在那儿,双目低垂,似乎已经熟睡。


而另一个人呢,正握住他的手,把头侧过去。


 






(8)


据称人体有一种自我保护机制,用来规避不堪回首的记忆,不然它们成天在脑子里大打出手,人可受不了。


问题在于,如果必须与记忆的其余参与者日日相对,如何使这套机制起作用?


一开始,叶秋以为,那一夜纯粹出于他的想象。真有可能是他的想象。那天晚上他喝了酒,困得有点迷糊,比如他死活想不起来他是怎么叫醒叶修,把那两人载回市区去的。与此同时,下意识的否认又让他越来越确信自己所见是真的,否则他怎么会凭空捏造,觉得黄少天想要吻叶修?


他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叶修,不知道怎么样开口,不知道叶修会不会相信。


黄少天和他哥哥,算不算合理?他越想越觉得诡异,索性放弃思考,当一切没发生过。


又过了一年,黄少天退役、出国,渐渐地,叶秋也就搁置了它。


仔细想来,那年夏天发生的怪事不只这一件,如今颇有一种豁然开朗之感。


他把这些往事想了又想,就像看戏一样,对许多细节记得一清二楚,就好像他那个夏天整天什么也不干,就是在记录叶修和黄少天的一举一动:他们上网游下竞技场,中间只隔着几块软垫形成的30cm,方便随时三次元互掐;中午,黄少天倒在叶修身上午睡,傍晚挨在一块儿站在阳台上抽烟,看着不远处公园里的鸽子飞出去。黄少天并不总是多话,叶修怕热,总让他安静点,躲在空调房里,懒洋洋的。


但有时,公寓里会突然一阵喧哗,那八成是他们犯神经病,叶秋不得不从书房冲出来,让他们俩闭嘴。


其实,打从他再次见到黄少天的第一眼,这个秘密就在他的心中被唤醒了。


他并不觉得意外,因为黄少天从未真正退出过他们的生活,而他作为一个无意的闯入者,就算不去深思,但和哥哥相处时,他总是想到叶修和黄少天一起度过的时光。


他慢慢能够分析黄少天了。


开始的时候,他保持着一段拘谨、礼貌的距离,看不到对方情感丰富的一面,可是,一旦记忆深处的画面串联起来,叶秋忽然明白,黄少天并非一个纯粹的难以接近的人。


在刺痛人的骄傲背后,他细致、热烈,用克制的方式,对自己重视的人倾注着全部的感情,以至于他对于旁人的态度看起来就不免轻慢了。


他是真正难以讨好的人,你尽可以用甜蜜的恭维、诙谐的笑话和真诚的表白博得他一时的注意,但事实是,他的目光永远不会落到兴趣对象之外的地方。


他的热情足够吝啬,人们才觉得与之相交很带劲——这就是黄少天独特的魅力所在。


在这么一个人心中占据重要位置,究竟是何种感受呢。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尺子,用来测量各种情景下人际交往的尺度。


当事人不明白双方的命运间存在哪怕蛛丝那么细的联系;一点预感也没有,从来也没有过。这感情始终未曾妨碍两个老朋友快快乐乐的相处。可是,恋慕在友谊的湖面上投下了影子。虽然只是淡淡的、不引人察觉的绀色的影子,但毕竟是由欲望的焦躁、自我怀疑的沮丧和酷刑般的等待,所构成的爱的唯一证据。


机场的空调开得很猛,叶秋转动了一下身体,毛毯掉在地上,就醒了。花了一点儿时间,让大脑重新运作,迷迷糊糊中,他看见对面机场便利店里一个男人站在收银台前,很面熟,哦,是黄少天。


“醒了?”黄少天把一罐成分不明的茶饮料放到他面前,自己开了一瓶可乐,“刚刚你的手机响了至少五次,把我赶到对面去了。”


叶秋有点不好意思,连忙掏出手机查看未接来电。黄少天很能忍,叶秋也挺佩服,在这种情形下还能井然有序、高效运作。他尝了一口茶:味道有点奇怪,很醒脑。


于是他俩就各据一方,取出手头要紧的工作做起来。


“你居然连个秘书也不带。”


“我不喜欢有人前后跟着。”


“可你的女朋友却很缠人。”


“你还记得她?”


“当然,你们有没有结婚?”


黄少天的视线越过笔记本上方,扫了一眼叶秋的手,那神气和他二十多岁时的样子如出一辙:嘴角的笑很轻浮,但不妨碍眼神的锐利。


叶秋举起手晃了晃。“还没熬到七年之痒就摘了。”


“看起来你不大遗憾,不过现代人结婚离婚一次就跟下副本似的,如果结婚超过五年的呢,周围的光棍就拼命追着问打算什么时候离……”黄少天一边说一边飞快地敲打键盘,“所以说干脆一开始就像我一样单身啊!”


“像叶修一样单身。”叶秋纠正他。


黄少天笑了:“叶修知道你这么说他吗?”


“他对我也没客气过。”


他想了想,终于问道:“你有没有什么想问的关于叶修的事?”


结果头一回,他把黄少天刁难住了。


就这匆匆逝去的几分钟是他经历过的最漫长的几分钟。叶秋并不觉得过去了十年,黄少天就更愿意敞开心扉了,事实上,他把心思埋得更深,让人感到自己站在彻骨寒气里,浑身僵直,面前有一扇通往炉火的门,可是凝神谛听许久,也听不到主人前来开门的脚步声。


黄少天用食指尖轻刮着下唇,最后回答:


“本来有很多,每次回国我路过B市都想去看看他,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应付那种场面,他应该也知道,所以也没有跟我联络。”


说到这里,黄少天笑了一下。


“……说实话,我对他现在的生活各方面都很好奇,要一个个问的话可以问好几个小时,这么说你一定觉得糊里糊涂的,可是其实我只要知道他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也就足够了。”


叶秋叹了口气。


“可是你喜欢我哥哥,对吧?”


 “……你拐弯抹角了半天,该不会就是想问这个吧?”


黄少天支着下巴,很感兴趣地反问。


叶秋紧张地说:“所以你的确是爱他。”


“当然。”


黄少天的冷静使叶秋坐立难安,而他的尴尬,黄少天只需一眼就明白了:他根本不需要多余的语言,就能捕捉到人心的变动。


“你没必要装得惊讶,我现在已经不大会尴尬了;我倒是奇怪你怎么能憋到今天才问,还是你干脆一直没看出来?”


 






(9)


黄少天很早就明白,感情这种事就像沼泽,一旦发生,人就没有了选择,只能不断下沉,越挣扎沉得越快。


这个道理是他离开祖国的这些年学到的。


刚开始,陌生的环境还能让他感到一丝孤独,后来他有了新朋友,英语也越说越流利,最初的孤独也一扫而空。


他顺顺利利地从大学毕业,按照约定进入邀请他出国的那家公司工作,做的是他感兴趣的游戏行业,无忧,无虑,无负担,新生活畅爽得不行,除了夜晚。


每到了夜晚,他的思维就变得特别活跃,这可能是十几岁时打网游遗留下来的习惯,总之,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和娱乐,关了灯,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时,他那联翩的思绪就闻风而动、天马行空,而且不管怎么绕,最终都会绕回叶修身上。


一旦有了距离的荫蔽,压抑的情愫便像荒草一样疯长。这种模棱两可的感情,仿佛心底的一只野兽,他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蛰伏在那里的,但对初次发现它记忆犹新。


那是叶修刚从嘉世退役那会儿了。有一天,叶修突然找到他,说:“少天,来帮个忙吧。”


“我为什么要帮你?”


“那我找别人了啊。”


“搞毛啊我开玩笑的!快说到底什么事要劳我大驾?!”


脑子还没转过弯来,手指噼噼啪啪一行字已经飞了过去,提心吊胆等了半晌才得到叶修的回复。原来是为了刷一个副本记录,黄少天疑惑的同时又有些郁闷。


他意识到,仅仅一句简单的话,他的心就从高到低再到高,坐过山车似的颠簸了好几次,那种急迫不耐甚至盖过了好奇心。


就这么简单,全部经过不过如此。


他开始注意从前忽略的种种细节,开始产生从前没有过的欲望,并在见到它们的完整面貌时不感到陌生,因为它们都统统有些年头了,只是在此之前从未进入过他的视线,但这不能怪他啊,他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最好的朋友。


他知道这种情况是很不寻常的,但好在这份爱朦朦胧胧、飘飘忽忽,除了看不见的化学反应外,他仍旧与叶修是最佳损友。


他并不痛苦。可以说,他从来也没有在这种爱里经历过什么痛苦。偶尔的孤独、遗憾,他都经历过,但不曾辗转难眠,为伊消得人憔悴。


它更像扎在心里的一根刺,大多数时候毫无存在感,每次安静下来,就会耀武扬威地痛一下。


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了很久。十一赛季的夏天,他在B市度假,生平第一次,他有了和叶修长时间独处的机会,还居然有幸和真的叶秋打了一回交道。他对那个夏天的记忆颠三倒四,唯余一些发光的片段。


即便在那个时候,他也没有向叶修透露过分毫。他并不是害怕被拒绝,或者被嘲笑什么的,也不是纯粹出于不愿打扰对方的高尚,而是比起恋人,他更擅长以朋友的身份来爱叶修。


叶修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他们争吵过,为了说不出口的原因,对峙了好几次。对此,他一度觉得很厌倦。这些交锋让他非常确信,一旦自己和叶修的距离靠得过近,就无法心平气和地看待彼此。


他清楚自己是个控制欲、占有欲都很强的人,也清楚叶修的个性,很容易就推算出最坏的结果。


其实,就算日后翻脸老死不相往来又怎样呢;他太重视叶修了。


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他差点就把话说出口。


那天叶秋出门约会,他一时兴起把叶修拐去郊区烧烤,回来的路上车抛锚了,车内闷热难耐,两个人干脆坐在地上吹夜风;他们喝了啤酒,叶修有点醉意,瘫在他肩上一动不动。


他逗叶修说话:“老叶,难得到没有高楼大厦的地方来,你不想看看星星?”


叶修不理他,他就轻轻碰了他两下,对方才带着一点清淡的笑意抬头。


“看什么看,你烦不烦啊?”


这时候突然远处传来划破天空的声音,在这么空旷的地方,那声音仿佛呼啸的哨声,尖锐而刺耳,把他们吓了一跳。


“什么鬼东西——”


他话音未落,六七个璀璨的火花在面前的高空爆裂开来,那是个非常晴朗的晚上,烟花明亮缤纷的光从地面一直冲到天际,空气中一股淡淡的硫磺味。一时间没有人说话,仿佛在突如其来的浪漫面前失去了语言。


哦,是七夕啊。黄少天想起来。


“对了,今天是牛郎织女一年一会的日子。”


他听见叶修在耳边低声说,热气洒在脖颈间,他几乎起了鸡皮疙瘩。


“……你也有知道的节日啊。”


“嗯,嗯。”


叶修含糊地点头,尔后呆望着他,看样子酒气已经熏晕了大脑,要努力地眯起眼睛才能看清面前的人。


那半梦半醒的神情非常滑稽可笑,但黄少天一点笑不出来。他紧紧贴着叶修,剧烈的爱意从体内翻滚涌上喉头,又好像发冷,又好像发烧,血液在周身奔流,他知道,他现在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被记住。


“叶修,”他嗓音发哑,“叶修,……我爱你。”


说完,他握住叶修搁在大腿上的那只发软的手,侧过头去,唯一一次,吻了他。


该怎么形容那一吻的感觉呢?他的嘴唇碰到了另一双柔软、充满感情的嘴唇;他静静凝视着叶修;他努力克制着情感的冲动,想把那一吻,以及当时的一切都吸收到他的心里去,甚至来不及感到幸福。


这是爱情吗?他怀念的是一样他从未追求、得到过的东西。


后来他退役,出国,一直没有恋爱、结婚,在国外,像他这样三十多岁保持单身的人很多,不会招致烦恼。


再后来,他又在纽约见到过一次叶修。


仅仅是人群中的惊鸿一瞥:叶修站在时代广场的广告屏下,和孪生弟弟在说些什么。他猛然想起那天是他俩的生日。


他想,他应该对叶修说一句生日快乐。


他转念又想,既然已经坚持了那么久,自己还是不要露面的好。


他的爱情就是这样,变成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光斑,陪伴他穿过了时光的隧道。


 






(10)


等了将近一个世纪那么久,叶秋才听到那个懒洋洋的声音在线路另一端响起。


“喂?”叶修无奈地打了个呵欠,“……叶秋啊,你忘记国外和国内有时差了吗?”


叶秋猛吸了一口气。


“我现在和黄少天在一起……不,我的意思是,他现在人在我边上。”


真稀奇,他居然在半小时内连续将人生中的两大克星弄得哑口无言。叶秋心头泛起一丝痛快。“你先别管我跟他怎么碰到的,他有话跟你说……抓紧,飞机还有十几分钟就要起飞了。”


黄少天接过手机,走到贵宾室的玻璃隔间内。


“老叶,”他抬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叶秋,后者冲他挥挥手,傻里傻气的,“我以前就想不通一件事:叶秋和你真的是亲兄弟吗?”


时隔多年,他所熟悉的、专属于叶修的笑声,再次在耳畔响起,依然是叶修风格的回答:“如假包换,假一罚十。”


接下来他该说什么呢?


他对叶修现在的生活各方面都很好奇,要一个个问的话可以问好几个小时。可是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一墙之隔外的机场大厅,已经广播起了他的名字,十分钟后,他就要乘坐那架波音747离开慕尼黑的地面,朝着大洋彼端的美国波士顿飞去。此去一别,不知道又要多久,他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这样的勇气、这样的坚定,与叶修交谈。


千言万语闪过脑海,他敢说这是他一生中所遭遇的最紧急的状况,最后他问出的话,每一个字都渗透了积淀十数年的力度。


 


“叶修,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夕节吗?就是我们租的车抛锚的那次?”


“记得,这些年每次叶秋翻旧账,都要提这件事。”


“你当时是清醒的,对吧叶修,我做的事情你全都记得。我当时吻了你。你应该也不会忘记我的话。”


叶修沉默了片刻,终于承认:“你说的我都记得,少天。”


“那你有什么想告诉我的?”他低声道,“叶修,你想对我说什么?我只剩下一分钟给你了。”


 


他说完,抬头望向墙上的挂钟。


秒针一格格挪动。


六十,五十九,五十八。


他们第一次接触,是在网游里,当时他们对彼此,仅仅是一叶之秋和夜雨声烦,他差点抢了秋木苏的怪,没被神枪手打死,被旁边的战斗法师一枪穿心,从此结下了梁子。


五十七,五十六,五十五。


十六岁,他进了蓝雨青训营,一叶之秋早已是大名鼎鼎的斗神。他心想,斗神算什么,剑圣听上去帅多了。十八岁,他作为职业选手站到了赛场上,与一叶之秋再次交锋。他和斗神的操作者慢慢成了朋友。


五十四,五十三,五十二。


蓝雨夺得了第六赛季冠军,嘉世走下神坛。夜雨声烦获封剑圣。被选为第六赛季MVP的他向当时还叫叶秋的男人小小炫耀了一把,得到了“凑齐七冠再来召唤哥”的评价,气得他追着对方在竞技场里闹了一夜。


……


二十七,二十六,二十五。


男人离开嘉世,他初次觉察对其的情愫,同时期待用回真名的叶修重返联盟,带着他那支……嗯,草根队伍。


二十四,二十三,二十二。


关键的时刻,蓝雨惜败于兴欣,他撂下狠话,如果叶修没拿到冠军就要狠狠嘲笑他,背地里反复研究兴欣接下来的赛程,一路追随完剩下的比赛,直至叶修第四次站在冠军领奖台上。


……


十二,十一,十。


他们第一次吵架。发誓再也不吵了。起码不能动手。


九,八,七。


他用自行车载着叶修绕湖一周,被嘲笑技术太差,但是对方还是乖乖抱紧了他的腰。


六,五,四。


他吻了他。


三,二,一。


“少天。”


 


他深吸了一口气:“嗯。”


 




——你会给我怎样的答案?


——这一次,我会好好听着。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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